时面临的两大社会问题时,没有抓住问题症结之所在并倾全力加以解决。嘉庆在亲政时,虽然已经看到,百姓所以“不顾身家性命,铤而走险,总缘亲民之吏,……多方婪索,竭其膏脂”所致,然而他并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打击惩治那些贪官污吏。即便惩治,也是初则电闪雷鸣,继则细雨和风。嘉庆在诛灭和珅时,将和珅死党吴省钦给予降职和革职回籍的处分,但“未几而又起吴省兰矣,召见之时,又闻其为吴省钦辨冤矣”。嘉庆初政时,由于因循畏葸而获罪的陕西巡抚秦承恩,初被褫职,逮京论大辟,不久,却又“诏以承恩书生,未娴军事,宥归。寻遣戍伊犁”。如翰林院编修洪亮吉所言:嘉庆惩治贪官污吏和渎职官员“重者不过新疆换班,轻者不过大营转饷”。更多的时候,嘉庆采取的不过是警告和虚声恫吓。然而,一些威胁性言辞,对于那些已经陷于贪赃枉法泥淖中不能自拔的官员早已失去了任何警厉作用。严厉的惩治,对严重败坏的吏治来说是惟一行之有效的手段。嘉庆对他们的姑息宽容,是与他整肃纲纪的口头宣言和愿望背道而驰的。而嘉庆在处理另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即阶级矛盾的尖锐、农民起义的屡扑屡起时,则心狠手毒,果断迅速,充分显示了组织、指挥的“才能”。嘉庆在处理两大社会问题上截然不同的做法,是由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因为农民起义从根本上危及了清王朝的统治,是你死我活、生死存亡的斗争,而吏治腐败等弊政,不过是统治集团内部的问题,它对清王朝的统治不会构成近期的威胁。两害相权,嘉庆自然要以镇压农民起义为先。因此,嘉庆不能重振朝纲带有必然性,它和嘉庆本人的才能并没有多大关系。
嘉庆在整饬内政方面的失败,还要归咎于其革新尝试的半途而废。嘉庆亲政之初,雄心勃勃,打出“咸与维新”的旗号,在一个时期内对乾隆朝的弊政多所更张。为时不久,竟自食其言,公开批判起“咸与维新”的提法。嘉庆四年(1896年)十二月,国子监祭酒法式善条奏事件,折首有亲政维新之语。没想到,维新一词竟惹恼了嘉庆。他在对法式善横加指责后,公然宣称:“朕以皇考之心为心,以皇考之政为政,率循旧章,恒恐不及,有何维新之处”?此后,嘉庆虽然仍不时颁发一些革新朝政的上谕。但这些上谕或者是在非要害问题上小题大作,或者高调空唱,成为沽名钓誉的手段,对革除弊政不起多少实际作用。广开言路是嘉庆亲政后最具革新精神的措施。他屡下求言之诏,并信誓旦旦,作出不罪言者的保证,然而,言犹在耳,即对上书军机大臣言事、所言又切中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