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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族宗族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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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5:0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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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努尔哈齐及其继承者皇太极的政策都是相对开放的。他们都认为,散布在东北边区图们江、乌苏里江及以东一带的东海虎尔哈部、渥集部和“邻朝鲜境瓦尔喀部众,皆吾所属”11;远处黑龙江流域及以北一带的索伦部、鄂伦春部等众“语音与我国(后金)同,携之而来,皆可以为我用”12。显然,所谓“语音与我国同”者,是指操满——通古斯语族语音者,他们被认为都应纳入这个新兴的满族共同体之内。可以说,满族统治者对东北境内各民族是招纳、吸收、融合的民族政策。纵观有清一代,满族有佛(旧)满洲(fe manju)和伊彻(新)满洲(ice)(manju)之别;新满洲被编入八旗,久而久之,成为老(旧)满洲13。这样,满族共同体中注入了不少新的血液14。另一方面,那些东北边远民族,即使语音相同,也被划分在满族之外,如索伦(今鄂温克族)、达瑚尔(今达斡尔族)、鄂伦春、锡伯、赫哲等,虽然也曾编过佐领(满语叫niru牛录,八旗的基层组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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