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所支撑的家族宗亲的相互帮助,就更能使得新来的移民得到良好的关照,尽快在新移民地扎稳脚跟,溶入到新的外植的家族中去。这也正是福建向台湾移民过程中具有鲜明的家族、乡族连带牵引特征的内在原因。
这种情况在民间契约文书中同样有所反映。如厦门市集美区高浦村林姓豆观,原在台湾淡水分有埔园、旱田等,出租给他人耕种,同治年间里豆迁往台湾,就可以利用这些土地,从佃户那里预收田租,筹得一笔经费,购买其它产业,从而使事业取得比较良好的开端。林豆观同佃户的贌耕文书这样写道:
立贌耕字人林豆观,有埔园一段、旱田一丘,址在港仔嘴庄,年贌税银十大元,又带口粮大租谷二斗,前经贌与佃人林得、叶坑等耕作,先税后耕,着年园税清楚。今因来淡(水)乏银别置,乃向佃人相商,言议加贌三年,先收园税,并现年共银四十大元,交林豆观亲收足讫。其田自同治壬申年十一月起至丙子年十一月止,又园癸酉年二月起至丁丑年三月止,年限满足,园税再纳。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行为照。
即日亲收过字内佛银四十大员完足再照。
同治十一年八月 日 立贌耕字人林豆观并自笔(注:原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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