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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乾隆朝大教案

时间:2007-3-10 10:47:13  来源:不详
监副,后又授钦天监监正。 

受此礼遇,罗尼阁竭力为传教士说情,设法营救。乾隆从塞外还朝之时,他又率同道出迎。乾隆很高兴,显示出对传教士的好感。教案有转机。 

五十年十月八日,乾隆突然颁布一道上谕。在谕中,他首先回顾道:前因4名西洋人私入内地传教,经湖广查拿,究出直隶、山东、山西、陕西、四川等省俱有私自传教之犯。各省陆续解到,交刑部审拟,定为永远*。 

随即他解释道:此等人犯不过意在传教,尚无别项不法情事。如呈明地方官,料理进京者,原属无罪。因该犯等并不报明地方官,私自在各处潜藏,转相传引,如鬼域伎俩,必煽惑滋事,自不得不严加惩治。虽坐以应得之罪,朕仍悯其无知,仅予圈禁。 

最后,他宣布:“今念该犯等究外夷,未谙国法。若令其永禁囹圄,情殊可悯。所有吧地里央等十二犯,俱着加恩释放。如有愿留京城者,即其赴堂安分居住。如情愿回洋者,着该部派司员押送回粤,以示矜恤远人,法外施恩至意。”[32] 

此时,被捕的18名传教士中,已有6名死于狱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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