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驾牛和使用犁耙的方法、教授五谷收割的方法。彻底改变当地落后的耕作方法。杨英又指出,这必须要由克已奉公的官员去推行,必须用心抚绥,务使家喻户晓。同时,要制定奖惩办法,垦田多,努力耕作的赏,懒怠玩忽不努力的罚。要根据各户的男女人口数、耕作能力,分配田土,官府则计亩征税收粮。同时推行教化,移风易俗,逐步实现“雍熙之世”。[33]
郑成功采纳了这项重要建议,命杨英主其事。此后的事实表明,台湾的农业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例如,施琅以其亲身经历在《恭陈台湾弃留疏》中写道:“臣奉旨征讨,亲历其地,备见野沃土膏,物产利溥,耕桑并耦,鱼盐滋生,满山皆属茂树,遍处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无所不有。”“人居稠密,户口繁息,农工商贾,各遂其生。”[34]
再如,郑成功收复台以前,新港、目加溜湾、肖垅、麻豆四个高山等族村社的民众,还是“计口而种,不贪盈余”[35]这是因为生产技术落后,而无法多种。后来,据郁永河《裨海纪游》记载,郑氏后期,“四社番亦知勤稼穑,务蓄积,比户殷富”。[36] 这说明,郑氏政权的不断努力,使高山等族的土著村社的农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郑成功的“5?18”谕令同时还说明: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台湾开始形成,而这种土地所有制则包括“官田”、“文武官田”、“营盘田”三种不同的土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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