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要求葡萄牙当局像1843年前那样每年纳租金折银500两。 中葡条约中清政府没有坚持葡方交纳租金,是葡方承担协助征收鸦片烟税的金额远比500 两租金大得多的缘故。
(二)葡萄牙一方,在赫德的协助策划之下,以欺诈蒙骗的卑劣手段,实际上攫取了对澳门近乎割占的权益。
为了达到卑鄙的目的,赫德与葡萄牙玩尽了花招。如,为了避免直接触怒清王朝,引诱清王朝签订条约,他们不用“割让”一语,用了“永居、管理”这一类比较含混的词语,而且在条约的外文本上大作文章。例如,葡萄牙外交大臣提供的草约文稿第二款的“永驻”,英文为p-erpetual occupation,这就含有“永久占据”的意思了。〔18〕 1887年中国与葡萄牙在北京正式会谈期间,赫德说:“地位条约的英文字句必须仔细斟酌,使它包含了每一意义。我预料用perpetual occupation(永久占据)等字就可达到目的。中文文字不妨含蓄,只要提到就够,不必说的太多。”赫德否定了罗沙拟的带有强占、割让领土意味的中文稿,罗沙对此表示不满,赫德反问罗沙:“我只问你一件事,你对occ-upy这个字究竟怎样解释和翻译?”〔19〕意思是说, 用occupy这个英文词(occpy一词译成汉语可以有占领、占据、占有、 占用等意思)你葡萄牙人要达到的目的不就全包含在其中了吗?何必用那些很直白、刺激的字眼引起中方的不满以导致会谈的破裂呢?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诈骗的定义是,利用他方对某项知识和自身权力的无知而侵占其利益。诈骗,是西方殖民主义者侵华的惯用手段,这在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的过程中,也表现得相当充分。
(三)中葡条约的签订,暴露了清政府的愚昧、落后与腐败。
清政府的愚昧、落后与腐败表现在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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