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光绪二十年(1894),清军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以失败告终,次年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除规定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割让辽东半岛、赔款二万万两、增开通商口岸和允许日本人在内地设厂制造之外,关于台湾,该条约则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该地方所有之堡垒、军器、工厂及全部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本条约批准互换之后,台湾澎湖居民在二年之内任便变卖所有财产迁往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则应视为日本臣民;条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到台湾,限本约批准互换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千百年来,中国人民世代相承、辛勤开发、勇敢捍卫的宝岛台湾就这样被清政府葬送了。《马关条约》割让领土之大、赔款数额之重,开创了《南京条约》以来的最高记录,是为空前的丧权辱国!该条约助长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野心,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此,该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全国各阶层深感震惊,并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是时,在清政府的各级官员之中,很多人对条约的签订非常震怒,“‘内而宗室王公,部院谏垣;外而直省督抚,前敌将领,莫不交相谏阻。’其中,各部院谏垣的中下级官员尤为活跃。他们或单名具呈,或联衔上书,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最多者达150余人。从4月中旬到5月初,各级大小官员以至督抚将军、宗室贝勒共500余人次上折上书共100余件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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