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场、牟坪场的南华宫,至清末民初均设有学校〔67〕。彭山县公立韶榆国民学校的学款,“原提南华宫所有关帝会租谷三十石,财神会租谷五石,六祖会街房10间,年收银40元,花生斗1张,年收银20元。 至民国三年收归劝学所”。该校于宣统元年由邑绅宋宗辙、万国临等就青龙场南华宫成立〔68〕。古宋县西区共乐场学校“清宣统年间就南华宫殿宇改办初小,拨该庙常租60石,财神会租20余石作经常费。民国初年添办高级”。该县中区第二模范小学校,“清光绪三十二年由江西会馆首事李甫臣划拨会产田租60石作经常费创立初等小学堂1所。 民国四年县视学陶思芹以广东会馆设立之小学堂并入该校,经费统筹,称赣粤联立小学”〔69〕。犍为城内顺城街的南华宫附设有岭南第一初小学校〔70〕。有关南华宫办学的材料,在四川方志中屡屡可见,兹不多述。应该看到,会馆办学对移民后裔了解、信奉祖籍先贤人物,弘扬原籍传统文化,无疑起到了活教材的作用。
各地南华宫除自主办学外,还积极从事当地的慈善助学活动。同治时新繁县各乡学学款的相当部分即来源于该县各寺庙会馆的捐助,计“川主宫钱60千文,三元宫钱50千文,禹王宫钱20千文,万寿宫钱22千文,南华宫钱22千文……按二季交收,俱于首事手支给”。此外,新繁县南华宫捐施的学产还有“水田熟地类”达60亩左右〔71〕。同治年间,南华宫每年还捐助金堂县的姚江义塾10千文,安怀书院5千文。 红豆山房义塾6千文,观成义塾8千文,鼎新义塾2千文,明道义塾3千文〔72〕。德阳县的南华宫捐助164余亩土地,年收租174 石来扶持学校教育〔73〕。而泸州学产的一部分收入则来自南华宫的店铺租金〔74〕。此外,南华宫还参与了诸如育婴、掩埋、救生、赈灾等慈善救济事项〔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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