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民却很少拥有户口地,拥有户口地的普通牧民皆为王公的奴仆,他们仍然不能摆脱牧奴制的隶属关系,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将土地出租给汉人耕种,成为了地主。由于政府放垦土地较多,自耕农的比重较高,而佃农租种的土地大多属于蒙古贵族。
在清末民国放垦土地的过程中,晋陕一些军阀及豪绅巧取豪夺,在鄂尔多斯地区占有了大量土地,成为新兴的大地主。所据土地主要集中在郡王旗、乌审旗和鄂托克旗,占地6 000亩以上的达25人,其中占地最多的为陕西人高士修,达90万亩,谢振祥也有20万亩土地,仅这25人就占有土地达188万余亩土地。(注:梁冰:《伊克昭盟的历代开垦和近代社会形态之变化》,页135~136。)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鄂尔多斯地区近代移民过程、移民数量及移民与鄂尔多斯近代社会变迁的分析,我们得出如下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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