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村庄的居民用水和农事用水,大多依靠或部分依靠村内村外的水井。每一村庄,除房屋、街道之外,村庄内外往往分布有数量不一的水井,形成北方农村的一大特色,如同19世纪末在华北的西方传教士描述:“水井是中国乡村庄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注:Arthur H.Smith,Village Life in China:A Study in Sociology,p.44.)北方乡村多水井,实是地理因素使然。中国南方雨量较充足,江河湖泊多,还有星罗棋布的大小塘堰,是农民家用和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农田虽也稍有井灌,但以渠灌、引灌、塘田为优为主。而北方雨量少,塘堰少,河流多是季节性的浅河道,所以掘井以取得较经常的水源就成为必要了。
明清时期,官府和人民对在乡村掘井,大都比较重视。清朝在乾隆时期和光绪初年,在华北地区都曾较大规模地倡导掘井,华北农民对掘井也有较高的积极性。据研究,在清代,“直隶正定、顺德、河间,山西蒲州、解州、平阳,陕西西安、同州、乾州等,河南彰德、卫辉、怀庆等,山东济南、临清、兖州等府州县,井灌都较为发达”(注:陈树平:《明清时期的井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对民生、对农作都大有益。水井大小不同,又有简易之土井和砖井之别。开挖小井土井,成本较低,经济略可自给的农民就能办到,甚至可由邻人互助。山东乡间打井多有技术能手,村里如要打一口新井,就请一位能手和其他一二十个人来做,一般不付钱,只请大家吃一顿丰盛的宴席就行。(注:Arthur H.Smith,Village Life in China:A Study in Sociology,p.44.)水井内壁,有的砌整砖,有的砌半砖;但大多先开土井,获益后有余力再砌砖井。
由于水井对农村生产生活之不可或缺,故晚清之地方志颇有村庄内外各有若干水井之记载,可供研究当时村落形态之利用。
光绪《获鹿县志》简记了各村的井泉数,栏名是“井泉”,实际大多是说井。各村有井一二至四五六八十不等,而少数村多达20余井。全县连县城共203村镇,除5村无井外,198村中,村有井4口及以下者,121村,有5至6口者50村,7至10口者20村,11口以上者7村。井最多的两村:一有井24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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