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调查中,存在对女性人口的明显低估。修正后县城人口可达1万以上。同治十二年(1873年),灵宝县“在城在街三关厢”,牌民2179户,男妇大小9500口(注:光绪《灵宝县志》卷3,《赋税·户口》。)。据本卷第十五章,在光绪初年的大灾中,灵宝县人口损失2/3,县城人口当大幅减少。陕州的情况与此相同,光绪三年大灾之后曾进行过户口编查,州城的编查分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北门、观下巷、柴市巷等七个单位来进行,共得641户,约合3000口。在光绪大灾中,陕州人口死亡了50%,灾前的陕州城人口应较灾后多许多。
如果说,滑县县城的人口众多与滑县处于南北交通的大路有关的话,禹县远离交通干道,故其县城人口增长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在上述河南四县中,县城人口的多少与其所处地位并无关系。总起来看,光绪末年,河南中部、北部县治城市平均人口大约为8000人。这一人口规模远远高于直隶、山西和陕甘等地。这一结论如能成立,实际就意味着,在清代乾隆至光绪时期的百余年中,河南城市人口的发展模式与北方其他地区大不相同。
不仅如此,从清代末年至民国年间,河南县城人口的发展很快,如滑县,光绪三十三年不足1万人,1928年城厢共11973户,67949口,增加了5倍有余。再如禹县,光绪末年县城人口可达1万左右,1923年城关户数多达7276户,男22031人,女14880人,合计3.7万人,较光绪末年有大幅增长。如此,在河南将近100个府、县治城市中,清代末年的人口较乾隆时期大约增加了30余万人。这可能是北方地区行政性城市人口唯一大幅增加的省份。市镇情况不明,不予讨论。
乾隆四十一年河南省城市人口合计为107万,清末河南人口可能增加至140万。乾隆四十一年河南人口总数约为2315万,据推测光绪十九年(1893年)河南人口为2823万。乾隆四十一年河南城市人口比例为4.6%,光绪十九年为5%,略有增加。
表4 清代北方城市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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