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防,所以电信发展最早。而交通事业中,发展较为顺利且成绩较佳者,只有邮政与电信两项。原因是此两项的性质与轮船、火车不同。邮政以管理技术为主,有总税务司的设计与开办,推行较易。电讯所费资金不多,技术亦比较简单,人才培植亦相对容易,经数月的训练即可操作,清朝方面就有能力与外国竞争。况且,电讯与邮政不若全国性的企业铁路与轮船,可以局部或单独运作,此为中国能保持陆路电讯自主的原因,也是客邮难以在中国扩大的因素。
二 交通四政的管理框架
前文已经述及,晚清铁路修筑的建议始于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危机过后。 1885年秋醇亲王奕譞领衔总理海军事务大臣,而以庆亲王奕劻、直隶总督李鸿章会办,都统善庆、侍郎曾纪泽帮办。曾纪泽去世后,以刘铭传代之。时外事紧急,海防空虚,李鸿章以铁路开通可补救军事运输缺漏,遂于1885年四月奏请将铁路事务划归总理海军衙门管理,得到朝廷的允准。不过,海军衙门只是兼辖铁路事务,不是专门管理铁路的机构,日常事务只限于负责呈递地方修路请求,归拢铁路建设章法;转达朝廷旨意,划拨铁路建设资金。具体筑路事宜由朝廷任命的督办铁路大臣负责督理,但大臣督理体制也有疏漏,或仅理一路,或包办多路,与中央行政联系松散,各自为政。1898年3月,原左中允丞黄思永上奏《均利保权折》,请求迅速设立矿务铁路两大公司,所有两大行业管辖之权,由朝廷主导,公司承办。圣旨发下之后,设立矿务铁路总局,派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王文韶、张荫桓专理其事,并很快启用关防,奏定矿务铁路公共章程22条。[18]
总理衙门通过王文韶、张荫垣的管理权力,实际上控制着该时期的铁路修建与经营。这年年底,统辖矿务铁路总公司会同总理衙门奏准通盘筹划铁路,提议分别轻重缓急,次第办理,加强对干路的控制,尽可能地先行修筑芦汉、粤汉、沪宁、苏浙、浦信、广九、浦镇、关内外及柳太(即正太)等干路。力争把铁路修筑的批准权完整地纳入中央政府的控制之内。[19]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