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论中国资本主义两个部分的产生——兼论洋务企业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 |
 |
时间:2007-3-10 10:57:27 来源:不详
|
|
|
拟改为总厂,亦照公共章程,请署厂名,一律商办。”(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1905—1908年版,电稿,15。)根据这个建议,李鸿章才定名总厂为华盛,另在上海及宁波、镇江等处,招集华商,分设十厂、官督商办。“(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1905—1908年版,奏稿,卷73,页10。)各厂不但有自己的厂名,而且有自己的董事,所有厂务统归本厂董事管理,官方不再派遣大员管理各厂。邵循正同志说:“各厂私营的性质显著了。”“商办的性质加强了”。(邵循正:《新建设》,1964年1月号,《关于洋务派民用企业的性质和道路》,页70。)这是公允的论断。
和上海织布局的限制相比,华盛纺织总厂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前者是笼统地限制设厂,后者则只限制纱锭和布机的数目。李鸿章说:“合中国各口综计,无论官办商办,即以现办纱机四十万锭子,布机五千张为额,十年之内,不准续添,俾免雍塞。”(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1905—1908年版,奏稿,卷78,页 << 上一页 [41] [42] [43] [44] [45]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