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亩。这意味着要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总体上不致下降,必须通过更多的办法来加以保证,前面我们提到的扩大耕地,重视水利兴修,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广泛引种高产作物以及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多种经营,都是为此所作的努力,而农民队伍内部某种带有结构性的变化, 则有利于适应这种变革。但由此而来,农民的劳动投入也相应增加了,其主要表现为农业以外的相关作业投入的加大。
很多史料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河南孟县,乾隆时已是“地窄人稠,按口计地,每人不足一亩”,故“通邑男妇”于种地外,“惟赖纺织营生糊口”[50]湖北天门县,“无论山农、泽农,家必兼织”,“农隙即率妇子昼夜勒纺织”,而且随着人户滋繁,“在昔机杼不过十室而三,今(乾隆时)则十室而九矣”[51];直隶南官县,干嘉以后,亦是“妇人皆务织纺”,即“男子无事亦佐之”[52]。处于丘陵山区的江西宁都、石城、瑞金等州县,嘉道之际,“计口授田不及二亩”,农民为了“上纳粮赋,下以仰事俯育”,满足“衣服、饮食,医药、婚嫁,丧葬之费”,必须于种粮外,“以其余力种植烟、芋、茶、桐,妇女绩苎为布以佐之”[53]。经济发达的沿太湖平原区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农民,更是农、副、渔等兼而容之,并与市场密切连系在一起。
关于上述情况,有的学者称之为“过密化”或“过密型变化” ,就是说农民收入的增加,是以加大单位劳动时间为代价的,劳动生产率没有相应提高,造成边际报酬的递减。并且说,这种仅敷糊口水平的小农生产,不会把农村引向“结构性质变”,即无法实现“近代化”。应该说,这是一种值得重视的见解,有其合理的内容,因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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