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人以下。于是“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皇帝动辄拥有数千宫女,权贵之家妻妾婢女成群,我们以往可能忽略的是,在这一现象背后有着重大社会学和政治学问题:为了维持这样一种对性资源极度蛮横的霸占,古代中国统治阶层需要怎样的政治机制、道德伦理和文化氛围。这似乎也可以成为《红楼梦》研究的一个课题。
在出版《中世纪家庭》以后,赫利希曾经借助人类学和社会生物学研究的一些成果来进一步解释,为什么西方比较早地推行了一夫一妻制度,从而得以在社会平等之前,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性平等。他在这里触及的一个问题是“资源垄断型一男多女制度”(resource polygyny),即富有和有权势男性占有多位女性配偶。这种类型的性资源分配往往与政治专制有密切关系。他引用劳拉·贝齐格的话说,“一男多女制度有赖于男人的权势,极端的一男多女制度有赖于男人控制整个社会的专制权力。”贝齐格引人注目的学术观点是,一夫一妻制度与政治民主有着必然联系,所以真正稳定和普遍的一夫一妻制度要到工业化和民主化以后才出现(Laura L. Betzig, Despotism and Differential Reproduction, 1986)。赫利希借鉴了这一观点,又有所修正。他认为古希腊罗马的共和制度是与公民的一夫一妻制度相关联的:一个自由人往往占有多个女奴隶,但是贵族为了维护所有公民的尊严和政治认同,放弃了自己占有多位自由妇女的性特权。中世纪不再有大量女奴隶,教会又禁止近亲通婚,于是一夫一妻制度在西方得到“最终的胜利”。作为中世纪社会史的专家,赫利希认为,由于贵族以及其他富有者每人至多只能占有一个妇女,不仅贫穷男性得到配偶的机遇大大改善了,中世纪家庭内部也更加和谐了。无论是赫利希,还是和他持相同观点的法国中世纪研究大师乔治·杜比,其实都在暗示西方这一时期出现一夫一妻制的政治背景,即国王和贵族只有有限的政治权力,没有“东方专制主义[注: 专制主义:皇帝个人专制独裁,集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权至行使行政权,财权,军权等-zhuanzhizhuyi]”那种绝对的君权。在赫利希和其他一些欧美学者看来,中世纪欧洲性资源因为一夫一妻制度所导致的相对平等分配是西方发展道路有别于中国和世界其他文明的一个特征。当然,这样的见解并非没有漏洞。譬如贝齐格就提出,贵族和国王以非法通奸所占有的女性依然是大量的。尽管如此,这类非法和例外的情况似乎还不足以推翻赫利希和杜比所谈论的符合法律和正统道德的性行为范式。
权、钱、性三者联结的受害者除了被剥夺婚配机会的穷人,还有人格尊严受到蔑视的妇女。在古代中国,首先是皇帝做了坏榜样。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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