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中国古代史 >> 正文
美国飞虎队战士香港获救
200年前中国助美国渡过
美国传教士所知道的光绪
近代中国第一股:一举收
古代公费医疗:行政包办
沈从文晚年口述:美国人
民国也兴“禁映” 翻译
古代公费医疗:行政包办
古代公费医疗:行政包办
刺杀美国总统林肯凶手被
最新热门    
 
美国行政法学权威为何支持袁世凯称帝

时间:2009-10-9 10:43:43  来源:《百年潮》
政府把已经谈妥的事情通知这些顾问,然后宣布已经获得他们的赞同”。对此,古德诺一位友人不无讥讽地说:“一个不自由的反动政府不能没有宪法顾问,正如纽约那些从事不法经营的大公司同样需要网罗一流的律师一样。”

卷入帝制运动的笔墨官司

1914年1月,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因校长一职空缺,致电在北京任职的古德诺,问其愿否就任。古氏其时因深感自己在北京无所作为,已有去意,便欣然表示愿意,但因已与中国政府签约在先,尚未到期,遂致函与卡耐基基金会磋商。卡耐基基金会让古德诺与北京政府商量去留事宜,北京方面未作挽留。基金会便同意了古氏的请求。古氏与民国政府协商的结果,双方同意废止1913年的那份合同,并于7月另订新的聘用合同,北京政府代表是国务卿徐世昌。民国政府聘古德诺为兼职法律顾问,他可以留在美国,其顾问之职可通过信函或电报向中国政府提供意见的方式履行,任期从1914年8月3日起至1916年5月2日止。相应地,薪金亦减半为每月美金五百元,于每月终由中国驻美全权公使给付。合同还规定:“如政府需该顾问来京而于该顾问无窒碍时,该顾问应于一千九百十五年六月到京居住两月以备顾问。”8月初,古氏夫妇乘船离华,经日本返美,10月1日抵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任职。

古德诺返美后,在纽约法政学会、美国政治科学协会芝加哥年会等场合作题为《中国新约法论》、《中国的变革》的演说,继续发表其对中国政治问题的看法,称:在中国人尚未培养出纪律性、个人权利观念、社会协作能力之前,某种具有专制色彩的政府是可以存在的。目前中国政治制度的变革“应当强调的是权威而非自由,是培养人民对权威的服从而非对个人权利的关注,是行政效能而非民众参与代议制”。目的是建立强大巩固的政府,以大力发展工业,改革教育,普及科学等。他批评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不合中国国情,国会权大,政府受限,而袁记约法则“与中国之历史国情更为相合”。他继续为袁世凯强权政治作辩解,吹捧袁“能使中国不致分裂,……使国家重见秩序之恢复”,甚至说袁“正竭力引中国入于宪政之轨道”。此外他还多次声称中国的变革须仰赖西方的帮助,甚至说“如果不让外国人享有治外法权以及对中国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则中国不能指望获得发展”。

1915年7月,适逢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放假,古德诺便照其与袁政府的约定来华,以备顾问。这次来华在京共住了六周有余。此时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阴谋已在暗中策划,杨度等人正在准备帝制舆论。袁世凯派农商总长周自齐会见古氏,要求他为总统准备一份备忘录,就共和与君主两种国体之优劣以及何者更适于中国,作一比较与评价,以供政府作参考之用。身为政治顾问的古德诺自然领命照办,便撰写了一篇长文,作为给袁世凯提供私人意见的备忘录。然而出乎古氏意料的是,这篇备忘录很快被译成典雅的中文,以《共和与君主论》为题,发表于8月3日御用的北京《亚细亚日报》上。译者是总统府法制局参事林步随。正是这篇大作使古德诺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一个与袁世凯复辟帝制相联系的恶名。

《共和与君主论》的基本思想倾向与古德诺关于中国政治问题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不过在这里他主要是从权力交接的角度来论证中国实行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认为君主制最大好处即在于权力交接时不致引起动乱,从而保证政治稳定。文中称:“中国数千年以来狃于君主独裁之政治,学校阙如,大多数之人民智识不甚高尚,而政府之动作彼辈绝不与闻,故无研究政治之能力。四年以前由专制一变而为共和,此诚太骤之举动,难望有良好之结果者也”。因此结论是:“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不过古氏也特地为改行君主制提出三个前提条件:一、改制不可引起国内人民与列强的反对以免招乱;二、君主继承法应明白确定,以解决嗣位问题,否则改制无益;三、政府应预为计划,使人民得与闻政事以发展爱国心,使人民知政府为造福人民之机关,使人民知其得监督政府之动作,以求立宪政治之发达,否则改制未能有永久利益。只有具备这几个条件,改制才有利于中国。

此文发表于帝制舆论正在积极酝酿的当口,很快被帝制派加以利用。8月14日,杨度等人组织筹安会并发表成立宣言,宣言将民国成立以来政治动荡、人民所遭痛苦,悉归罪于共和政体,并援引古德诺的文章作为其立论的一大依据,颇为煽情地称:“美国者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