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处理刑事、民事案件的刑名师爷最为重要。由明入清,特别是清代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法律体系,从顺治到同治的200多年间,已成文的律法已有1800多条,一般科举出身的官员没有经过专门学习是根本无法掌握的,而且,审案还需要专门的刑侦、解剖等知识,这让这些科考入仕的文人更是一窍不通。但是,司法审判偏偏又是朝廷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头等大事,他们不得不延聘精通此道的刑名师爷来协助处理。刑名师爷于是也就成了各级官衙操纵生杀大权的关键人物。位列其次的是钱谷师爷;这是因为财税也是考量一个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方面,所以钱谷师爷手中也操控着官员的去留和升迁,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根据政务需要起草上呈下达的文稿是书启师爷的职责,每逢过年过节或是上司有婚丧嫁娶事宜之时,他们还负有致函贺吊之责。再有就是负责银钱出入和礼尚往来的账房师爷。
在官场上,师爷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他们非官非吏,不占政府的编制和财政支出,是一支编外队伍,却又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帮派势力;他们虽然没有明确的官职,却是各级官衙中的二号人物。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师爷必须具备一些特殊的生存智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好人际关系中的分寸感,在和上级官员、下级衙役、同乡师爷、地方财富阶层的交往中不断权衡,不断寻求权力空间,他们堪称是方法论的商手。而在所有这些人际关系中,最敏感的是师爷和官员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师爷和官员是“亦师亦友”的关系,然而,八股出身并无多少管理经验的新任官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必得倚重师爷的才智,必须对师爷有所忌惮。因此,当时官员设宴,师爷不到场不准举筷子就成了一种习俗,以至于每逢年节总是官员先上师爷居室拜年,师爷随后予以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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