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按《礼记》中记录,嫁走了女儿的人家,三个晚上不熄灭火烛,似乎女儿还能回来,似乎女儿还能看到娘家的光。而娶了新人的男家,三天内不能有丝竹乐器的响声。婚嫁是一件哀痛的事儿。
本文摘自:《国学》2008年11期,作者:佚名,原题:《古代婚嫁中的奇闻》
周朝官[注: 语出:(1).朝廷的官员。亦指中央官员。《魏书·世宗纪》:“宗及庶族,祖曾功绩可纪,而无朝官,有官而才堪优引者,随才銓授。]吏司媒权
周礼中有记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一个“令”字,就有“令”的执行者。但是也有例外,仲春时节的男女相会,“奔者不禁”。可见,当时的人还保有相当的动物性,国法要服从于“春天”。
从周朝到春秋[注: 春秋时期,始于平王东迁。他得名于鲁史《春秋》 。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急剧变化,政治局面错综复杂,军事斗争层出不穷,学术文化异彩纷呈的一个变革时期,是中华古代文明逐渐递嬗为中世纪文明的过渡时期。]都有专门做媒的官吏,官名[注: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guanming]“媒氏”,专职负责使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向他们配给田宅,以使其能安身成家。当时的男人结婚三年后才可以被国家征用外出作战或做工,叫“赴国役”。
嫁娶两家三日哀
今天人们的婚嫁是喜事,远古时候却恰好相反。迎亲只能在夜里,车马服饰都必须是黑色。起源于古人引阴气入家门,黑色是配合着阴的。黑夜黑马黑车黑衣人,车前置两枚火烛,在黑夜试探前行,就是去娶亲的了。
按《礼记》中记录,嫁走了女儿的人家,三个晚上不熄灭火烛,似乎女儿还能回来,似乎女儿还能看到娘家的光。而娶了新人的男家,三天内不能有丝竹乐器的响声。婚嫁是一件哀痛的事儿。
现代女人出嫁有哭的,有依依惜别的,多数只是做姿态。终究习俗变了,嫁人是张灯结彩浩浩荡荡欢天喜地的事情。而古人说,不对婚礼表示祝贺,是规矩道理。婚事,当时都写成“昏事”。
到了汉朝,有皇帝[注: 古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在中国,皇帝最早是皇、帝的合称。“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诏书说,禁止民间嫁娶备酒食相贺。按汉律,禁止三人以上结群喝酒,但可以印证,民间嫁娶已经饮酒聚众庆贺了。由周到汉的大约千年,娶亲已经从只能趁黑夜进行的坏事变成了好事,由汉到今天,再没变过。
《吕氏春秋》中说新娶来的妇人要“烟视媚行”,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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