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提出:“理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自古郡守、县令皆妙选贤德。欲有迁擢为将相,必先试以临人(即先外派出任地方主官进行考察),或从二千石入为丞相及司徒、太尉者。”汉代常有尚书令、仆射出为太守、太守入为三公的情形,如前述汉宣帝一方面注意将表现优秀的太守迁擢至中央担任公卿,乃至出任相位,另一方面又有意识地择选朝中通明政事者出任地方郡国守相。晋代明确规定,未担任过县令者,不得出任尚书郎。唐代规定,三省侍郎缺,择尝任太守者;郎官缺,择尝任县令者;未曾任太守、县令者,不得出任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等要职。南宋亦曾规定,不任守臣不为郎,非任县令不除监察御史。历代诸多名相,如杨震、陈蕃、狄仁杰、范仲淹、王安石等,都具有丰富的州县主官经历。
但另一方面,地方主官的重要性与其能否得到优选并不呈正向关系。一般来说,若逢乱世,由于政治动荡特别是战乱、民变等原因,不但国家无力选派优秀人才出任地方主官,许多正直人士也不愿到地方任职。如南北朝时北方战乱连年,作为基层主官的县令“用人滥杂,至于士流耻居之”。尽管北魏、北齐时也曾采取过措施,精选忠良及贵胄子弟担任县令,但并未改变吏治昏暗、“宰县者多厮役”的糟糕局面。五代时王朝更迭频繁,甚至出现了“凡曹掾簿尉之龌龊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县令,故天下之邑率皆不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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