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海盗,是指那些脱离或半脱离生产活动(尤其是渔业生产)、缺乏明确的*目标、以正义或非正义的暴力行动反抗社会、以抢劫勒赎收取保险费为主要活动内容的海上武装集团。历史研究者对海盗问题的关注,是近年社会史研究兴起的一个方面。清朝中叶,以白莲教为主的农民起义与各种社会动乱交织一体。浙闽粤沿海大股海盗的出现,加剧了清朝统治的危机。在国内的有关研究中,闽浙方面的蔡牵匪股曾有人作过探讨,但广东方面的郑一、郑一嫂、张保仔等大股海盗的活动却未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发微探幽,试作论述。
一、 乾隆年间广东小股海盗活动的一般情形
乾隆末年以前,广东海盗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这与当时广东地区的社会经济与自然条件是相吻合的。广东一地,位处边疆,海疆辽阔,岛屿众多,沿海破产失业的渔民、水手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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