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我国古代社会救济事业发展的鼎盛时期,在其前期,国家荒政占有主导地位,到中后期,随着国家荒政的衰败和基层社会自治化倾向的加强,由乡绅倡率的民间社会救济活动不断兴起,并担负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苏州的丰豫义庄就是这一背景下由绅宦家族捐建的地方社会救济机构[1]。本文对丰豫义庄的个案研究,旨在探讨:清中后期乡绅领导的民间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乡绅的社会救济行为与宗族的关系;乡绅在社会救济活动乃至地方社会事务中的目的、地位及作用。疏陋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义庄的概况
丰豫义庄是乡绅潘曾沂于道光七年(1827)在他的家乡苏州,“罄其田二十有五顷”建成的[2],以备里中荒年平粜及诸善举之用[3]。潘氏乃当时吴中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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