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倡留养之议,独任四千余口”。二十八年(1848)秋,“资养江北灾民”[8]。
2.弛免田租。丰豫义庄招佃租种,“岁小歉,辄弛佃租”[9]。首次于道光十三年(1833)“全免本年田租,自后十余年,统计免收之数不下四五万石”[10]。这与当时一些慈善机构追比佃租异常凶狠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救济邻里的同时,也能关心佃农的生计。这说明了曾沂真正关心并了解民间疾苦因而使义庄的救济宗旨贯彻得较为彻底。
3.试行、推广区种法。曾沂有感于当时灾荒频仍,救不胜救的状况,觉得“荀为民备、曷若使民自备”?[11]“欲民之畜,莫如若善稼,稼之所由善,莫如行区田”[12]。区种法,最早见于《汜胜之书》,此后重要的农书多有记载,但由于其费功太多而一直未能推广。曾沂感到:当时吴中之地一年两熟,多种春花,但由于种春麦不得法和地不相宜,收获甚微还延误了春耕肥田,如果行区种之法,深耕培苗,有利于抗灾,可以熟少而收多[13]。故建庄后就致力于区种法的推广。道光八年(1828),“试种于娄郊”。第二年,又由庄属潘升在葑门外择田“再试再验”[14]。此外,据其年谱记载,义庄还于道光十四年和二十八年两次分别于尧峰山下和尹山试行区种。为此,曾沂付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课农区种之年,常亲赴农田督种,“自春至秋,往返数十次”[15]。为了方便佃农试行,他用十分通俗易懂的文体写成了《诱种粮歌》、《课农区种法》、《课农区种法直讲三十二条》等著作以贻佃农[16],并“刊版流传他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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