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广东海盗,基本上是各按地域行事的,这说明“合约”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这种联合是松散的,各大帮基本上是各行其事。下面试对“立合约”后的广东海盗各大帮情况作一简单介绍。
参与订立”合约”的共有7位帮主,其中,郑流唐在订约后不久,在一次内部争斗中,半边脸被砍伤,遂带领人船投降了清廷,故以后广东海盗实有六帮。后来的史料里,一般不以“合约”中所说“天地玄黄宇宙洪”来划分,而以各帮所用旗色加以区别。据朱程万《己巳平寇》记载,郭婆带一股,“领船百余,号众万余人,旗包黑,曰黑旗帮”;张保原是郑一部下,郑一死后,与郑一嫂共掌郑一余部,“领船二百余号,众二万余人,旗邑红,曰红旗帮”;梁保一股,“船差少,附于张保,旗色白,曰白旗帮”。以上三股,“分据东中两路,有急则互相救护,互为首尾者也”。西路则有吴知青、李相清、乌石二分领黄、绿、蓝三旗,其中蓝旗帮乌石二势力最大,“敛财物岁计银不下十万两,而涠洲、阑洲孤悬海外,遂据为巢穴。李相清、吴知青又朋比以益其势,由是东中西三路俱扰。中外商民不安业者弥年矣”[29]。各帮概况见下表:
广东海盗七帮情况简表
帮主姓名
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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