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复兴。
2.尚武精神
晚清时期,军队风气废弛。有人这样论说:“吾闻故老之谈粤捻之乱也,人约甲军先有懼乙军之心,不战而溃。枪声一交,则呼曰败矣,逐相率而大奔”,“一遇外人则从风而靡矣”(注:《论中国宗教以贱武为宗旨》《东方杂志》第一年七期。)。不仅军队尚武精神缺失,而且“近世以降,民气日弱”(注:《论中国民气衰弱之由》,《东方杂志》第二年八期。)。时人在呼唤着尚武精神,他们主张,“士不武非善士,农不武非勤农,工不武非良工,商不武非豪商”(注:《四川》1961年重印本52页。),“父不以不武之子为其子,兄不以不武之弟为其弟,夫不以不武之妇为其妇,师不以不武之徒为其徒,友不以不武之友为其友,入而家庭,出而社会,始于个人,终于国家”(注:《四川》1961年重印本52页。)(P59)。这种状况使革命派中许多人宁愿铤而走险,以暴力来唤醒国人,尤其是海外的留学生。他们认识到外人“恶侮辱,宁斗死”,而国人却“恶斗死,宁忍辱”(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新青年》一卷四号。)。在行动上表现为学习研制武器,“欲以术倾清政府”,以改变“自秦汉以降,吾族不武,荆轲聂政之事,几于绝迹”的现实。杨笃生在日本学习制造炸弹之术,回国后参与许多起暗杀活动。吴樾也在军校任教,崇尚流血暴力的暗杀手段。徐锡麟虽是眼睛近视,但坚持苦练枪法,注重对大通师范学堂学员的军事训练。刘思复将无政府主义与尚武精神结合起来,他极力主张仿效虚无党人的手段进行暗杀,又亲自试制炸弹,虽自伤不辍。可见,正是尚武精神的呼唤,才使革命派中有许多人相信极端暴力的威力,从而摆脱以前“八股试帖,楷摺取十”的沉醉状态。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毕竟是知识分子,过于注重那种“大丈夫不稍短气”的暗杀精神,而忽视了暗杀所必需的实际技巧。所以许多次暗杀行动虽然是起到了激励革命同志的宣传作用,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也许这一现象的贯穿始终正是尚武精神的感性冲动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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