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帝王的谕旨神圣不可违逆,大小臣僚皆须伏首禀遵,即使被革职治罪,甚至砍头处斩,亦必得叩头谢恩。但中国近代却多次发生臣下批评帝王行政失误,议论上谕是非的事件,形成一股前所未有的论驳上谕风潮。对于这一历史现象,目前史学界尚无专文论列,笔者拟就此试作铺陈论析。
一、劝善规过 未逾雷池
1843年4月,道光帝颁谕起用鸦片战争中误国获罪的琦善等人。消息传出,虽人情骇异,但慑于皇威,多不敢发。独御史陈庆镛上疏,论陈“行政之要,莫大于刑赏”,“刑赏之权”虽“操之于君”,但却“喻之于民”,疏请道光帝“俯采舆情”,“收回成命”。终使道光帝宣谕承认“朕无知人之明”(注:《清史稿·列传》,卷三七八,第11591~11593页。),将琦善等人再次革职。
1865年3月,慈禧利用翰林院编修蔡寿祺并无实据的参折,径由内阁明发上谕,以“妄自尊大,诸多狂傲,倚仗爵高权重,目无君上”(注:《翁同龢日记》,第六册,第379页。)等罪名,罢去恭亲王奕訢的军机处议政王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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