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社会*运动纷纭复杂、奇崛多变,最后十年间尤其如此。在诸多社会*运动中,新政、立宪、革命三者特别具有代表意义。审察其间的关系,对于认识当时乃至整个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的演变状况,当有重要意义。
“三足而不鼎立”的态势格局
新政运动由清朝统治者操持,立宪运动以立宪派势力为主体,革命运动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所推行。它们并立为“三足”,却又未成鼎立之势。
从三者的阵线关系看,是呈两极明显对立、中间模糊交叉的状态。新政运动,从根本上说是清朝统治者在陷入内外交困的严重危机、不能照旧生活下去的情况下,被迫进行的一场所谓“变法”自救运动。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则是以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为首要目的,并以暴力斗争为主要手段的。这二者分明是对立的两极(不等于没有任何联系)。立宪运动则一方面与清朝新政特别是其“预备立宪”场次有所结合,另一方面又与革命运动有所融通,而它与两极的亲疏程度,则因时因事而异。
从三者的力量对比情势看,也非保持稳态平衡,而是处于不断消长变化之中。新政运动有着凭借清朝国家政权、采取行政方式运作推行的优势条件,具有多方面的保障,可以明令公行,起码在表面上颇显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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