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于是,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裁呼伦贝尔副都统,设呼伦兵备道,在呼伦贝尔城设呼伦直隶厅, 又设胪滨府以及吉拉林设治局,管理境内各方面事务。
综上所述可知,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总计在内蒙古地区设3道2府10厅13县,并改设1府2州。3道是:洮昌分巡兵备道、西南路分巡兵备道、呼伦兵备道。2府是:胪滨府、洮南府。10厅是:兴和厅、五原厅、武川厅、宁远厅、陶林厅、东胜厅、大赉厅、肇州厅、安达厅、法库厅。13县是:阜新县、建平县、开鲁县、林西县、绥东县、彰武县、靖安县、开通县、醴泉县、镇东县、安广县、长岭县、德惠县。改设1府是朝阳府。改设2州是赤峰州、辽源州。经过以上的设治,内蒙古地区的行政置就由原来的盟旗制而逐渐改变为盟旗制和州县制并存。
清末新政期间治蒙机构的调整,对内蒙古地区新政的实施以及各方面的发展变化,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理藩院改为理藩部后,加强了和中央各机构的联系,加强了对蒙古地区情况的调查,推动了内外蒙古新政的开展。据统计,理藩部所属的各司处所,在光绪三十三年的一年中,就收到其他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