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能办事,非敝国之过也。中国为何不颁发全权敕书?以吾观之,中国之意,只欲打听敝国索款,非有真心议和也。
廷芳答以:贵大臣想差矣。此次我们来,实欲议和。如系假意,何必派俩位大臣,奏带参赞、随员等,郑重其事,跋涉重洋,所费实多。即此具见诚心实据。请贵大臣勿听外间浮议,疑中国非实意也。
伊藤问:中国既有实意,何以不给切实全权?
答以:中国给全权事,向所罕见。今张大人、邵大人带来国书、教书,照我中国观之,系有全权办事。
伊藤又云:敕书内并未予定约画押之权。即此已见全权之不足。
答以:照我们观之,既有商议之权,即能定约画押。如有疑窦,我们大臣可电奏请旨,以释疑心。今贵大臣竟不开议,未免过于拘泥。
伊曰:此是两国最大之事,必须照公法办理。设或稍有瑕疵,为各国所笑。咸丰戊午年,英国额公使与桂、花二大臣订约后,复又失和。前车可鉴,故此次不能不格外慎重。譬如一人欲买物,必先备银两方可交易。今全权即银两也,无全权,岂能开议。
答以:凡卖物,亦必先以价值告人,以便议价备银。今贵国所欲,秘而不言,不知何意。惟终不能久秘,何不及早明言,俾中国知贵国所欲,设法了结,以免兵事缠绵,两家劳民伤财也。
伊曰:你所说甚是。吾非不愿告知。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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