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周氏夫人成婚后,入赘于湘潭岳丈家。其父去世时家中有田“数十亩,岁收租谷只四十八石”,不足家用。故在兄弟析产时,他与“终岁旅食”的次兄左宗植都没有分取,全部家产都给了长兄(左宗棫,25岁时去世)的儿子左世延。[8](p11)直到十年之后,左宗棠才靠历年课徒授馆的余资,在湘阴柳庄购田70亩[8](p22),营造出自己的小巢,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
江忠源道光十七年举于乡,是新宁县第一个举人。咸丰二年曾“出私财增募千人”[9](p24),带赴广西攻打太平军。募勇千人月饷、途费需银当在六千两左右,一下子出得起如此一大笔款子,家产当为不薄,可能是个不小的地主,家境当优于曾国藩,而与胡林翼相埒。
李鸿章的家庭状况,与胡林翼颇为相近,都属于官僚地主家庭。在其祖父李殿华一代,李家号称“耕读之家”,家有佃户、雇工,四个儿子皆入学读书,大约是个小地主。及至其父李文安由科甲入仕,官至刑部督捕司郎中,李家就成了“庐郡望族”[10]。
此外,主要成员中也有类似情形。如刘蓉的女儿嫁到曾国藩家,居安庆督署还与婆婆夜夜纺线,其家境大约与曾家差不多。吴坤修咸丰六年因“江西饷绌”,“倾家资并劝族里富人出银米饷军,又筹银四万两解省垣,收集平江溃勇”。[11](第40册,p12334)其家境似与江、胡相近。郭嵩焘则自称:“自曾祖父母以来本为巨富,吾父与伯母分析时已日趋虚乏,各得岁租数百石,每岁衣食足资取给。道光辛卯以后连年大潦,所受皆围业也,坐是益困于水。吾年十八入邑庠,则已岁为奔走衣食之计,总是十余年以馆为生。”[12](p34)虽家道中落,其经济地位似仍不在曾家之下。胡大任在原籍湖北筹饷期间,曾有“毁家纾难”[13](p265)之举,家境亦当在中资以上。
骨干成员中家境贫寒者是一部分由士兵升为分统、统领或保至实缺提镇大员者,主要有李成谋、黄翼升、宋国永、威应洪、田兴恕、鲍超等人。据朱孔彰《中兴将帅别传》载,李成谋“家贫,以补釜为业。父死不能葬,舅氏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