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尽。”说明这一年江南一些州县的蝗灾是北方的蝗虫向南迁飞时所造成的。这年蝗灾虽然没有出现绝灭的灾难,但波及的面相当大,达到35个州县之多。从而成为清代苏浙皖地区第一次大蝗灾。
(二) 咸丰六年(1856)大蝗灾
咸丰六年,苏浙皖三省又发生区域性的大旱灾,各地的方志对此都有记载。光绪《庐州府志》卷三十九载:“咸丰六年,江南北州县均大旱。”光绪《嘉善县志》卷三十四载;“六月亢旱,枝河皆涸。”光绪《江都县志》卷二载:“瓜洲自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民国《宝应县志》卷五载:“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区域性的大旱灾,带来了区域性的大蝗灾,灾害之严重,是三省历史上所罕见的。
这一年的蝗灾,和康熙十年,十一年的蝗灾大致相同,首先在苏北,皖北地区爆发,然后再扩大到其他地区。这一年夏天,江苏北部的宝应,兴化,泰州,泰兴,南通,沭阳,盐城,阜宁,徐州,铜山,沛县,睢宁,江都等县,安徽北部的庐江,霍邱,六安,舒城,亳州,颍上,太和,宿州,凤台等县,在干旱高温的自然条件下,各地先后相继爆发了蝗灾。之后,蝗灾进一步扩大到苏南、皖南和浙江。这一地区的蝗虫据记载,多数也是从北方飞来的:光绪《松江府志》卷三十九“秋八月,飞蝗蔽天,城乡俱是,中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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