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一词表示汉族,似乎是太不恰当了。但如果历史地看,他这样做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因为他以“中华民族”一词取代或超越“汉族”一词,并不只是一个民族称谓的改变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一种观念的转变。那就是历史地、连续地、融合地、开放地看待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这不仅增强了中国主体民族的认同感,还蕴涵着并显示出一种开放性和包容力。在反对革命派“排满”主张的过程中,他反复强调满族早已融化于中华民族的观点,也与此种认识有关。由这种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认同,到实现民初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认同,完全是顺理成章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梁启超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和使用,实际上体现了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觉醒的阶段性,因而具有着不容忽视的历史地位。这一点,从他之后人们对“中华民族”一词的继续使用和内容发展中,我们也能够有所体察。
1907年,继梁启超之后,晚清著名立宪派代表杨度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是年5月20日,他在其所创办的《中国新报》连载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在与梁启超基本相同的意义上,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且还较为清楚地说明了“中华”作为民族名称的由来、特点,以及他自己对于民族识别和认同的理解。其文写道:
“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11)
根据这一标准,杨度认为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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