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临时政府提出建立自来水供水系统的申请,要求给予特许经营权。他们的申请得到临时政府委员会的批准。委员会还对供水系统的设置、供水水源,消防用水的供给以及水价的限制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注:第118次会议(1901年3月13日)。)。然而,这一计划的幕后策划人却是当时任临时政府秘书长的美国人田夏礼以及德商瑞记洋行。公司注册由瑞记洋行出面,以英国商人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以致该公司开办后实际上成为一家外资公司(注:李绍泌、倪晋均《天津自来水事业简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
在1902年向袁世凯办理政权移交时,临时政府委员会把与电车电灯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签订的协议,均作为要求清政府必须接受和执行的条件。袁世凯接管政权后,与两家公司重新谈判和签订协议。1903年,济安自来水公司建成供水;1906年,第一条电车轨道通车运行。
此外是城市照明的出现。天津最早的路灯于19世纪80年代出现在英租界,老城区的路灯照明则是1900年以后出现的。1900年11月,临时政府委员会做出决议,要求城区马路两侧每隔100步要安装一盏路灯(油灯),安装和维修费用由沿路房主承担(注:第72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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