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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与1895年中俄四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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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4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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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英国是俄国争夺在华势力范围的第一号对手,在争夺对华贷款权的问题上也不例外。《马关条约》签订后不久,清政府为了应付急需,通过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提出向英国借款的问题。赫德得知中国打算借3500万英镑(合白银1万万两),便立即电告英国首相罗斯伯里抢先办理。里斯伯里通过他的妻子同罗特希德公司联系,希望该公司立即同清政府谈判承揽借款全数问题。罗特希德公司对此表示同意。与此同时,英国政府以英国在对华贸易中占的比例最大为理由,向俄国宣布它对贷款最感兴趣,意欲包揽借款。
参加干涉日本还辽的德、法两国也抱着等待清政府“报答”的心情对待借款问题。1895年5月初,德国外交部电示其驻华领事告李鸿章称:“中国借债,应请令德银行承借,不应专向英借。”[15](P48)德国驻华公使绅珂也威胁清政府说:“没有德国的同意和参加,中国不得订立借款。”[1](P763)李鸿章为了“笼络德国并利用列强矛盾以降低借款条件答称:“德商利轻可借”,条件是利息“四厘或四厘五,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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