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学”、“通教”、“通政”、“通商”,就是全面向西方学习,沟通科技、思想、*、宗教和经济。
其二,仿效西方的*制度,变革封建*制度。中日甲午战争后,维新派人士不约而同地把变法的焦点放在*制度的变革上。一方面,他们深刻地认识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束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桎梏,“其所以待官待士待农待工待商者,繁其条例,降其等衰,多为之网罟,故侵其利权,使其前跋后蹇,牵制万状,力倦筋疲,末由自振,卒老死于奔走艰蹇,而生人之气,索然俱尽。”谭嗣同《仁学》,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1月第一版,第347-348页。)在这种*制度下要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采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不仅不能收到成效,反而更加积贫积弱。“同此兴作,并为至法,外夷行之而致效,中国行之而益弊者,皆上下隔塞,民情不通所致也。”(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第152页。)“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积,皆由体制尊隔之故”。(注:沈茂骏主编《康南海政史文选》,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第210页。)因此,主张以*制度的变革为突破口,来带动整个社会变革的全面展开。
另一方面,维新派对西方的*制度也有所认识,并且力图以此为参照,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的*制度。康有为说:“臣考泰西论政,有三权鼎立之义。三权者,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国之政体,犹人之身体也。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如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后体立事成。”(注:沈茂骏主编《康南海政史文选》,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第244页。)这表明维新派对于西方*制度的认识,已经融及到了作为其根本原则之一的三权分立原则。然而限于中国君权太重、上下隔塞、民情不通的现实,维新派又自然地将兴民权、设议院确立为其当下*奋斗目标和*制度变革的第一步。康有为多次呼吁,“设议院以通下情”,(注:沈茂骏主编《康南海政史文选》,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第141页。)“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注:沈茂骏主编《康南海政史文选》,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第191页。)“日本变法之始,特立参议局于宫中,……今欲改行新法,宜上法圣祖仁皇帝之意,下采汉、宋、日本之法,……特开立法院于内廷”。(注:沈茂骏主编《康南海政史文选》,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第245页。)梁启超也强调说:“问泰西各国何以强?曰:议字院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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