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族学的观点来看,有聚族而居习惯的并非只有华人,其他民族也有这种现象。作为少数民族出现和存在的移民,由于共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往往很自然地相聚在一起,建立起易被人辨认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例如在美国的一些大城市里,除了华人的聚居中心唐人街外,还有诸如小意大利、小东京、犹太居民区、希腊城、墨西哥区、韩国区等,这些被统称为城市中心的民族“岛屿”。而且以后新来的移民往往喜欢居住在早期同族移民的附近,这种类型的不断重复出现,成为美国许多老城市的一个特征。问题在于,华人聚居区的发展趋势不同于意大利人、犹太人或波兰人等,后者各个人群与美国社会融为一体后就消失了,成为美国群众中的一部分;相反,华人的聚居区却不但没有分散,反而继续集中,并打算长期居住在那里,成为某种与外界隔离的“少数民族的飞地”[6]。
包括海南籍华侨在内的中国移民,当时弃家外出,纯为谋生,他们最先考虑的是如何生存和立足,而不是热衷于搞什么聚居区。只是后来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殖民当局的迫害和压榨,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和抵制,在无依无靠的严酷生存环境下,他们才紧紧抱成一团,以传统的守望相助精神和天赋的自卫本能,集结而居。中国城乡民众向来具有集群自卫的历史传统,“聚族而居者,各有保室家、长子孙之意,无虑乎伏莽”[7]。普通百姓的生活目标和斗争行为,覆盖着质朴的集团主义倾向。个体的人对由血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所组成的群体具有浓烈的依赖性和亲和感,同时也执著于对群体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形成相当强固的亲情意识和伙伴意识。华工出洋之后,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之中,面对当地殖民政府的歧视和种族主义分子的威胁,华人聚居区是他们在危难时刻能够得到庇护和找到援助的地方,他们往往以此为据点,依靠集体的力量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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