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例如在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市,1852年爆发了由蒂博尼哥罗领导的抗荷起义,由于不明真相,加上各种谣言,使三宝垅的华人处于极度惊慌不安之中。于是华人在经当地政府同意之后,集资在华人社区的四个进出路口修建四个异常坚固的大门,每晚关闭,并由华人轮流巡逻,直至早晨六时才能开放通行。[8]在这样的时候,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华人聚居区,在实际上就成了“一个堡垒、避难所和贫民区的混合体”。[9]
由于长期来封建王朝将海外侨民视为“天朝弃儿”,也由于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华人移居异国谋生,立即成为海外孤儿,既无法得到移居地政府的任何关心,也不能指望得到本国政府的任何有效保护,华侨不论在移居地遭受何种凌辱和虐待,“为中国政府不闻不问,并为中国同胞视为‘边缘人’”[6]。他们只能凭借自卫的本能来应付。在外部种族歧视的压力之下,为求生存和发展,就模仿国内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成立许多社团组织,把中国传统的体制移植到海外去,建立起一套维持群体社会秩序的制度。
另一方面,在中华文化的背景中,还有一种“自求多福”的传统,尽量避免向外界求助。他们不太关心自己团体以外的事情,同样也不希望别人干预他们自己的事务。每逢遇有纷争和冲突,他们总是争取在血缘和地缘的范围内解决。在这样的关系上,比较容易筹集到资金去救济诸如有病的、无产业的、上年纪的、寡居的和孤儿这样一些穷苦人。[10]这些以宗亲关系和乡土关系来联系的组织的不足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