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一种更为确实和安定的关系网,通过这种网络来维持地域性的团结、互助与合作。
甚至连海南华侨中的劳资双方的关系,也带有这样的特点。一个身在新加坡的海南籍老板回忆说:“即使雇人做工,所雇的多半是自己的亲戚,所以,劳资关系往往跟亲戚关系混合在一起,难分难解”。[19]
由于老板与雇员往往不是亲戚就是同乡,亲情与乡情比什么都重。雇员与雇主虽然不免有些磨擦与纠纷,但总是当作“自己人”的问题加以解决,大不了找宗亲会馆或乡亲会馆中的德高望重长者来调解。据说有些老板除了把店员当雇工外,还把年轻的店员当自己的子侄,把同辈的店员当兄弟。老板有一种观念,这些“后生”离乡背井到南洋,没有父母亲在身旁,自己身为同乡长辈,不去照顾这些后生,还能指望谁去照顾?自己不管教他们,还有谁会去管教?所以,店主有时是代行为人父母的职责,不仅注意年轻店员的起居、工作,还关心他们的私生活,将来还得代为安排他们的婚事。如今一些上了年纪的海南华侨回忆及此,总是十分感慨:“拿现在的劳资关系跟当年相比,变化实在太大了。旧时的那种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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