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显然认为空讲爱国和献身不足以使运动持久。在他看来,大多数人是哈丁所说的讲信义、守约定者(contractarian), 而不是无条件利他主义者。这类人对公益事业的态度是:“大家出力我才出力”,故一个公平合理分担运动代价的方案是必要的。
当然这一方案的所谓合理本身又是建立在错误的假设上的:即爱国运动将使举国人人受益。如前所说,事实并非如此,海外华人和企望出洋谋生的才是直接受益者。他们也的确为运动提供了巨额捐款,但这些捐款至多只能资助几个演说员、发送电报以及印制一些宣传品,远远无法弥补抵货所造成的损失。此外,由于许多人并不认为这类捐款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无法有效地利用它。这个现象在上海比较明显。曾少卿收到海外捐款后登报声明爱国是大家的事,然后将捐款如数退回,他在无形中也就推卸了组织运动的责任。好像只要大家自觉坚持不用美货就可以似的。方守六也如此。在上海只有公忠演说会可能例外。在侨乡广东,运动参加和组织者比较清楚旅美华人格外积极的原因,对海外捐款来者不拒,据说到运动结束后尚有15 万多美元余款(注:转引自McKee, "The Chinese Boycott",p.188.)。
真正不计经济得失,而仅从*角度考虑主张将抵货运动进行到底的是部分学界中人。中国教育会于9 月中旬发表对于抵制美货华工禁约问题之意见书,全面阐述了他们的观点:“近因群言淆乱,时有反对不买美货之说。而其言且出于有力之新闻记者及素负时望之学问家,于是此问题更有研究之价值。本会……全体之同意发布意见如左:一,本会……以废约为目的而非以改良旧约为目的。二,本会认为,此次抵制以废约为第一之目的,而以发起国民爱同胞抵外力之感情为第二目的。三,……以不买美货为抵制于以达第一目的为最下之策。故不能再退一步矣。以达第二目的则为最上之策,故神圣不可侵犯……〔此乃〕消极又消极仅仅以不买其货为自慰之计。在强权竞争之世诚最下策矣。再退一步便无所谓抵制矣……今者于抵制美约之事,而闻风兴起如潮如海,是于社会心理学上为最适当之激刺,而今已渐收其效,稍有人心者不可不爱惜而保护之。”“惟此策有第二目的则不必专论此策之果有影响于工约与否。籍使无有影响而提倡此义者固愈久而……其于以达吾第二之目的也更单纯而直截矣……故因美货之销于中国者仅小部分而窃窃然忧抵制之无效者无异于杞人忧天。”(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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