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雷默(C.F.Remer )在多年前一本关于中国抵货运动的专著里指出,抵货是许多国家和人民广泛使用的一种消极斗争手段,有非暴力和易于使用的优点。他把抵货的效果(此乃雷默分析的重点)分为两类:断绝贸易往来;迫使当局(或外国政府)改变政策。1905—1906年的抵制美货运动(以及后来在中国发生的多次抵制外货运动)主要是在第一种意义上有效。这次运动阻止了清政府与美国续订华工禁约,因此在后一种意义上也非一无所获。运动还使美国改变了对华人的一些野蛮和侮辱性做法。在广义上,抵货运动还有积累经验、锻炼人才和激发民族主义觉悟等作用。但就直接目的而言,抵货运动还有积累经验、锻炼人才和激发民族主义觉悟等作用。但就直接目的而言,抵货运动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美国的排华法既未废除也未获改良。这当然毫不奇怪。一般说来,抵货必须辅以更积极的斗争手段才能有效。但正如雷默所指出的,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国历次抵货运动都鲜有他种手段的支持(注:Remer,Chinese Boycotts,第2章。)。
从雷默分析的八九个案例(1905—1933年)来看,中国近代的抵货运动多未能持久,一般是几个月,比较长的是1931—1933年间时断时续的抵制日货运动。影响抵货运动持久与否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1.群众的热情和少数积极分子的能量;2.商人是否合作;3.中国政府的态度;4.打击对象和争端的性质。其中每一个变数都可能极大地影响到运动兴衰。比如,抵制日货运动比较持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日之间的斗争关系特别重大且旷日持久,而分担商人损失与否,关系不大。抵制美货运动有所不同。由于20世纪初期其他社团、特别是学生的力量尚薄弱,商人的主动合作比较关键,一些经营美货的大商人的退出乃至破坏是运动无法持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即便仅就1905—1906年的抵货运动而言,商人的态度也只是在上海地区起比较决定的作用。在天津,袁世凯的镇压是那里运动衰落的主因。在广东地区,抵货运动一直持续到1906年。若不是旧金山地震,旅美华人逐渐放弃在中国的努力,广东的抵货运动可能还会延长。
本文的目的不在弄清运动兴衰的历史细节,而是想尽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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