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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对日战争赔款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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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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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放弃辽东半岛的赎金,但此数额唯恐遭三国反对,稍后日本自行减去一半。后经俄与德法的协商,最后确定中国支付3000万两赎辽费,日本在清政府交清3000万两赔款后三个月以内实行撤兵(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三卷第73页。)。1895年10月14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日本新任驻华大使林董就还辽问题进行直接谈判,李鸿章再三提出议减,日方死不让步,就连银两“平色”的酌改也不肯松口。这样中国对日赔款除了《马关条约》规定的2 亿两外又增加了3000万两的赎辽费。
《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又无理地要求清政府将2 万万库平两兑换成英镑来支付,清政府考虑到对日赔款必靠借外债,故表示同意,各帝国主义国家认为这是对华资本输出,掠取更多在华权益的大好时机,于是争相兜揽对华借款。
1895年7月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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