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补交息银822524镑。1897年5月清政府用英德洋款向日本支付了第三期赔款包括正额、利息、威海卫驻军费共2892544 镑(注:《清季外交史料》卷126,第2115页。)。 稍后又补交息银685437镑。
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中国若在三年内将赔款全数交清则可免付利息,已交的利息也可以扣除,此外日本在威海卫的驻兵也可以撤出。清政府为了使日军早日撤出威海卫并免付利息,决定在1898年5 月以前将全部剩余赔款还清。当时所欠日本之数如果扣除已交款项、预付利息(1782135镑)还需7300万库平两。 清政府在“英德洋款”中所借之款在支付了对日第二期和第三期赔款外,还拨付了200 万镑向英德定造了6艘巡洋舰,所剩无几(注:许毅主编《清代外债史资料》上册,第371页。)。为了在1898年5月以前如数还清对日赔款,清政府必须再筹措巨额资金,这就导致了第三笔借款“续借英德洋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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