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
黄遵宪与美国华侨
黄遵宪———近代杰出的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预备立宪与清末政潮
黄遵宪——近代杰出的爱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最新热门    
 
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之一)

时间:2007-3-9 17:27:03  来源:不详
册,18988月。)。因黄氏慷慨解囊,布置周详, 慧眼识人,主笔梁启超如鱼得水,才堪大用,《时务报》才得以风行海内,卓有成效地宣传了变法图强的思想,成为戊戌以前最有影响的刊物。

而黄遵宪在日本初见警察局之设,任湖南按察使时仿行其事,则是其一生政绩中最值得称道之举。起初,黄对警察制度并未特别看重,《日本杂事诗》初稿即将警视局与消防局以一诗合咏:“花棒横持当佩刀,严妆竟日彻深宵。烛龙报道人家火,楼上悬钟早乱敲。”到定稿时,则变为各自题咏。记警察一诗作:

时检楼罗日历看,沉沉官屋署街弹。市头白鹭巡环立,最善鸠民是鸟官。

注云:“警视之职,以备不虞,以检非为。总局以外,分区置署。大凡户数二万以上,设一分署。六十户巡以一人。司扦掫者,持棒巡行,计刻受代,皆有手札,录报于局长。”黄遵宪并上溯中国古史,以考其职守,认为是“兼周官司救、司市、司暴、匡人、撢人、禁杀戮、禁暴氏、野闾氏、修闾氏数官之职。后世惟北魏时设候官,名曰白鹭,略类此官”。但所谓“略类”,仍非一事,故其结论为:“西法之至善者也。”

参照《日本国志》,述警视厅一节已对此制大加褒扬,称:“余闻欧美诸国,入其疆,皆田野治,道途修,人民和乐,令行政举。初不知其操何术以致此,既乃知为警察吏之功。然则,有国家者,欲治国安人,其必自警察始矣。”经由日本社会和体验,黄遵宪已认定警察系统为西方政体中的精华,乃一切行政制度的基点,并进而产生以之变革中国旧制的念头:“中国有衙役,有讯兵,苟悉行裁撤,易以警察,优给以禄而严限其权,为益当不可胜计也。”(注:《日本国志》卷十四《职官志二》。)而一旦时机成熟,纸上的议论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