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的第一项内容清楚地写道:“由于朝鲜官兵屡败,乱民猖獗,为保护公使馆及日本国民,有派兵之必要。”(《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册,第26—27页。)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次出兵朝鲜的原因。当然,这只是一个借口,目的是乘机侵占朝鲜。但却有力地说明,日本内阁做出出兵朝鲜的决定是由于朝鲜“官兵屡败,乱民猖獗”引起的,并以此做为它决定出兵的所谓“理由”。
“决议”的第二项内容说明:要立即单独出兵。由于所谓“当前事变紧急,以我国兵力保护我国国民刻不容缓。为此,不待与清国联合出兵,而按条约行文照会,立即出兵为宜。”(《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册,第26—27页。)
“决议”的第三项内容说明:日本政府根本不知道清政府是否决定派兵赴朝。“决议”中明确表明:“目前尚未得知清国对此是否允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册,第26—27页。)这就雄辩地说明“日本立即决定出兵一个混成旅团(6月2日)”,不是“在得知清政府决定出兵后”而采取的被动行动。
“决议”的第四项内容说明:日本政府不再等待弄清“朝鲜政府已向清国求援”的消息是否“确闻”。它清楚地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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