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王以下增设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四级,以下总制至两司马不变。朝内事务官员的设置也渐见雏形,《贼情汇纂》记“伪天官又副丞相曾钊扬,壬子十月右史,职同将军;十二月升右掌朝仪,职同指挥”。卢贤拔任左掌朝仪(职同将军)。朝中有了国医、拯危急、监斩官,可见1851年在永安时太平天国前期的官制已基本形成。
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在定都天京以后便追求享受,各王都大造王府,设置了一批服务性机构和服务性官员。北伐、西征使军队人数扩充,十军扩至数十军,军官在作战中立功的要升官晋爵。随着官员人数的大量扩充,太平天国的官爵体系逐渐完善,有了严密的编制。
与历朝职官制度不同的是:由于太平天国缺乏大知识分子的参与,其职官制度显得非常粗糙,带有明显的战争时代的局限,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正职官文武不分,职权不清,当视为差遣。自王至将军为朝内官,本应在朝内办理政事,但太平天国经常派上至北王、翼王,下至指挥、将军等各级朝内官去各地统兵打仗,如北伐统兵将领林凤祥是天官副丞相,李开芳是地官正丞相。自侯至将军皆可领兵外出征战,例加“钦差大臣”头衔。而军中的正职官如总制、监军,亦可在郡县担任守土官。
第二,官和爵无严格区别,当视为官阶。太平天国前期的爵称与官职概念含糊,爵职合为官阶系统。洪秀全在永安诏令,“上到小天堂,凡一概同打江山功勋等臣,大则封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至小亦军帅职,累代世袭,龙袍角带在天朝”[4](p121)。太平天国凡遵十款天条,忠心报国者均可“世其官”。不仅王、侯,连军帅以下至两司马亦可世袭,这就相当于历代的爵位世袭了。有的太平天国领袖明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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