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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太平天国的职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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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0: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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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太平天国前期的官职说成爵位,如《洪仁玕自述》说,“天王劳心,即将博白、贵县、象州、金田、花洲,如来扶主军队俱立首领,偏以军帅、师帅、旅帅以下等爵”。[1](第2册,p850)各王侯也自认是爵位,对外行文称“本爵”;而丞相以下的各级官员行文时则自称“本大人”;对上级禀报,丞相以下称“小官”、“小卑职”。官与爵界限不严,丞相可升侯升王,如秦日纲先任天官正丞相,继升护天侯,再升封燕王;授爵者可以行使职权,如燕王在外统兵,佐天侯陈承瑢理朝政。
第三,前期官职在开始时严格控制,定员定编,后改为流水编号。张德坚记载太平天国在太平军北伐之前实行缺额替补制,但很快改变了。北伐、西征以前的检点、指挥均遵此制,可见例证:
殿前左一指挥
黄王昆(壬子二月至十一月)
林凤祥(壬子十一月至十二月)
罗大纲(壬子十二月至癸丑四月)
吴如孝(癸丑四月至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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