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期)。黄文英曾把它分为五等:“干王执掌朝纲,是一等王;若英王、忠王、侍王执掌兵权,是二等王;若康王、堵王、听王等会打仗的是三等王;若我与恤王是四等王;五等王则一概都叫列王”(《黄文英自述》)。以后许多资料、论著都以此说为据,但当时黄文英在浙江,对天国的内情不甚了解,许多问题都属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是不足为凭的。根据客观事实,科学的划分,应是按所赐千岁爵位的多少而定为五等十级:
一等王:一级九千岁东幼王,二级八千岁幼南王(爵同西);
二等王:*七千岁干王(爵同南),四级六千岁忠王、英王;
三等王:五级五千岁,六级四千岁;
四等王:七级三千岁森王、琅王、瑛王,八级启王二千岁;
五等王:九级千岁列王、天将、掌率,十级□(小王)。
千岁制是洪秀全的一种权术,是他为保持洪氏家族的各种特权,摆布天朝军民而使用的专制封建帝王的手腕。它不仅改变不了天国的分配制度,反而更加深了小生产暴发户的欲壑。那些元勋功臣、宗亲千岁们,“几若一岁九迁而犹(嫌)缓,一月三迁而犹未足。”(《洪仁玕立法制宣谕》)。他们凭借特权、地位、肆无忌惮,违法乱纪,为非作歹,以至随心所欲地分割社会财富和资源。
上梁不正下梁歪。太平天国辖区内,地方的军政机构,凭长官意志制定各项政策,如自设关卡,征收赋税钱粮,取之于民,用之于己,“打先锋”、“进贡”等等,“号令不一,各思得地设馆为渔利之计”(《避寇日记》卷二)。由于地域贫富有差、权势大小有别,利益不均,经常引起内讧。陈玉成、李秀成失和,据称就是因争夺苏州、常熟等地区辖权。陈玉成屯皖南,因连年战火,地贫人疏,想取得苏常一隅为补;而李秀成则坚决不与,还借故赶走了驻扎常熟的陈玉成部将黄文金、李运继,并称苏州是他百战而得之地,不准他人染指,两人冲突几达匕首见。天京派洪仁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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