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日所发营业执照,济天义黄和锦所委办的赋租总局十一年九月十四日布告(均见《太平天国革命文物图录》、《图录续编》)等等,都是遵从了“改政”令的。看来,李秀成并未命令他的部下与他采取同一态度,他在辛酉十一年不服不遵,只是说明了他个人对“改政”的观感。说由于李秀成的反对而使洪秀全的“改号”、“改政”未能实现,那是几个方面都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改政”以后太平天国的各种文书上反映出来的这些纷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种“改政”实际上缺少威信和生命力。太平天国九年,洪秀全、洪仁□打算加强中央集权,反对爵赏浮滥,不准各级将领对属下自行封官授印。这不失为克服分散主义的一种措施。但时而不久,天京方面自己也实行了滥封滥赏的政策,就以现存十年九月二十日至年底的十六件诏旨来看,每次一封就是十几人、几十人,有的还一封再封。这只是十年最后两三个月内的部分情况,以后的情况更为严重。数以千、万计的官员将领几天几个月就升一次官,镌刻宫印的任务就已够繁重了,而洪秀全的改号改政,又加倍地增加了这种任务。十年年底,幼主奉洪秀全之命封了四员“总典镌刻”。“改政”的结果,大概只是使这四员总典镌刻官和各地典镌刻官所属的刻字工人忙得不可开交,应接不暇。此外,还能产生什么实际作用呢?
洪秀全是伟大的历史人物。他作为太平天国反封建反侵略斗争的领导人而对历史有杰出贡献。但他不是没有自己的弱点。“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迷信来说明历史,而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改号改政不是什么两条路线斗争的大事,对改号改政的态度不是什么评价太平天国人物的标准;相反,我们应该按照历史原貌而对改号改政给予认识和评价。没有接受“改政”的陈玉成而为太平天国尽忠到底,很早就遵制遵改的陈炳文却终于向清朝呈递投降禀帖,并且在禀帖上盖上“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的官印,“改政”之不能检验太平天国人物的功罪,不是很明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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