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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杨度成为“五族合一”的民族主义者,其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他所活动的舞台是孕育着紧张的满汉关系的北京是很有关系的。对于在宪政编查馆工作,并着重于立宪改革的杨度来说,是不得不去对统合内外“中国”之清朝的双重构造进行细心观察的。与此相反,把南方中国作为主要阵地的革命派来说,“外中国”的存在就不得不欠缺些现实感。对他们来说,那只不过是个遥远的存在,并且与清朝的腐败与“野蛮”相连,给予他们一种消极的印象而已。就在这个时候辛亥革命爆发了。带有“金铁主义”笔名的杨度,早在革命以前的阶段,通过领土的划定和国民的定义,将革命派未能论述到,或许还未来得及把它融为视野之内的时候,就已经把怎样处理清朝皇帝与藩部的“羁糜”关系(宗藩关系),这一关系到国家统合的基本原理,提前一步提出了。
五、清末的民族、人种论
下面,让我们转个话题,来看一看这一时期的革命派的民族论。邹容在《革命军》(1903年)的“*人种”表中,大体分为中国人种和西伯利亚人种。认为,蒙古人、满州人是属于西伯利亚人种的“蒙古民族”。这是在强调满、汉在种族上的区别,也是当时排满革命的大前提。宋教仁也在《汉族侵略史》“序列”(1905年)中,将满州人列为“外族”九种中的通古斯族中。这种人种分类的学说,在当时是属于最新的科学学说。而其最初的介绍人是,对杨度的“五族合一”论也给于很大的影响的梁启超的人种论。
梁启超从日语中借用民族和人种的用语,开始使用于新的“中国”之表象,是在日本*避难后的事情。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他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上所载的用例文章。这里所要提的是,他在1901年发表的题为《中国史叙论》(《清议报》揭载)。这里他所试论的正是对中国的“新民”所必不可少的国民史national history再构成的叙述。在其第五节中,他把在住中国人分为“苗种、汉种、图伯特种、蒙古种、匈奴种、通古斯族”的六人种。以此为准来定义新的“中国史”的主体。这大概是根据同时期日本的著作。但是,对于提倡“民族帝国主义”的他来讲,通过人种分类,构成“中国人”,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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