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来把民族重新下个定义。这种尝试,无非是从理论上或在实践上,在当时的情况下必不缺少的。
他还在1903年发表的《*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提到:“自今议往,中国而亡则已,中国而不亡则此后所以对于世界者,势不得不取帝国策略,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这里把杨度的“五族”上加以“苗”,呼吁以六族的团结来形成“一大民族”,而这正与后来的“中华民族”外延相一致的。从五族共和到中华民族,近代中国民族论的源流,仿佛是从这一带发起的。
围绕人种和民族的理论,特别是关于梁启超和杨度的继受影响关系,以及在同时期的言说空间上的位置等,直到如今还有很多不明的地方。只可以指出的是,章炳麟批判“金铁主义”的“中华”之定义范围之内,立宪派所介绍的民族、国家论在到处摇动着。更进一步说,在《新民丛报》和《民报》上的众多的争论中,曾作为革命派论客的汪精卫,在他的《民族与国民》中,把论敌梁启超的民族、人种论作为铺垫来进行论述的。这个事实,经过两者的比较,便是一目了然的。
总的来说,在这个时期,针对满人控制中国的现状进行尖锐对峙的革命与立宪两派,在对种族差异的统合这一着眼点上,其实站在相当接近的立场上。在国民共同体的表象上,对非汉民族的同化、融合的理念,是在民国时期一贯地坚持下来的。就是到了现在,我们假如还在暗地里继承着这一理念的话,或许我们只有现在才能对产生并支撑“中国”这一表象的国民共同性、均质性进行彻底再考察。至少,应该把目光,从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对立、争论,转向同时期知性资源和民族观、人种论上更为妥当。
六、中国的北方和南方,沿海和内陆
整理一下上述的论述。辛亥革命后,作为民族统合标语的“五族共和”论,并不是过去所想的那样,是孙文等革命派在民国元年时提起的,也不是在辛亥年南北讲和会上由北方代表初次提出的构想,而是在1907年的阶段,立宪君主主义者杨度以“五族合一”论的形式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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