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2月27日曾就其中五款单独举手表决,均获通过;"主席咨询全院,其余普通条款,毋庸表决。众赞同。"14谈判底线和最后文本均经过国会批准;有关文件现在不难查到。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史书以讹传讹,不足为训。同时,这件事本身又一次证明,袁世凯政府上台之初大体上是尊重国会的。
友:他走马灯似的换总理,无非是想大权独揽,践踏民主制度。
袁:袁世凯无疑朝思梦想大权独揽,"二次革命"失败后更是如此。1913年10月16日,他提出《临时约法》修正意见三条,要把文武官员任命、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的大权都抓到手,摆脱国会的审议批准;并要求规定"大总统为保持公安防御灾患,于国会闭会时,得制定与法律同等效力之教令。""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15但需国会开会后审查批准。迈向独裁专制的意向,非常明显。不过,当时的纷争还有另外的内涵不容忽略:总统制与内阁制之争。
《临时约法》是在南京临时政府即将结束之际匆忙制订的。它按三权分立原则建构国家机关,确认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一系列现代公民应有的自由和权利,不愧为中国第一部现代宪法。在行政权的运作上,它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并"得发布命令"、"得任免文武职员",包括总理和各部总长在内的"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俨然仿效美国,实行总统制。直到1918年孙文与"非常国会"的议员谈话,仍坚持说:"约法规定为元首制。"16但它又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17又使总理和各部总长对总统公布的法律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